宾柱元:从内涵深义到典范价值,看周敦颐廉洁文化的当代启示
□宾柱元(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、纪委***)
周敦颐(公元1017-1073年),字茂叔,号濂溪,道州营道(今湖南永州道县)人。他是“理学鼻祖”“孔孟后一人”“廉洁文化的源头”,他是中国历史上廉洁文化思想理论重要奠基人,他为官讲廉洁、做人讲气节,是廉政的忠实践行者,是廉洁为政的典范。《宋史》把他与包拯并于清官之列而传世,是后世尽人皆知的廉官。周敦颐故里为“湖南最美廉政文化教育基地”,挖掘好、利用好这一廉政品牌,对坚定文化自信,强化思想教育,增强不想腐的自觉,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一、周敦颐廉政思想理论的内涵
(一)立“诚”以修身
周敦颐在其《通书》开篇就提出,“诚者,圣人之本”“诚,五常之本,百行之源”。什么是“诚”?诚是道德之本,一切道德之源。他说圣人之所以为圣,就在于诚。“仁义礼智信”五常及一切德行,都以诚为基础。不“诚”则一切德行皆虚伪而无其实,诚则众德圆满。他强调做官者首先要做好“人”、“立人极”,然后才能去做官。
为政者需“诚心端身”才可以治理天下。“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,而主静,立人极焉。故圣人与天地合其德,日月合其明,四时合其序,鬼神合其吉凶。”(《太极图说》)“圣人”修好德行,做到“中正仁义”“立人极”了,达到了德性纯全,就可以与天地间日月一样昭明,治理好国家。
如何做到“中正仁义”“立人极”,最重要的是做到“心诚”“心纯”。“诚,圣人之本。”“大哉乾元,万物资始,诚之源也”。世界万物都是以诚为源,而况天地间的人,更是要“以诚为本”,“圣,诚而已矣。”要做到“心纯”“纯其心”“心纯,则贤才辅。贤才辅,则天下治。纯心要矣,用贤急焉。”(《通书·治》)
怎样立“诚”?人,不能自然而“诚”;必须要勉于求“诚”,必克欲以迁善,用力久之,然后才能达到“诚”的境界。
达到“诚心”“心纯”的途径是什么呢?一是加强自律自省,进行自我道德修养,即“主静,无欲”。在大千世界里,本来是心纯的,“山下出泉,静而清”,但人容易受外界各种物欲的影响,也难免不受污泥浊水所染,而出现“汩”和“乱”,世俗纷扰影响人心的变化,不忘初心,自律自我约束是抵制“汩”“乱”最基本的修行。二是求“师”改“过”。人由于受物欲的引诱、不良习俗的污染,就会有“过”。所以要通过人性修养,改过迁善。他说:“有语曰‘斯人有是之不善,非大恶也。’则曰‘孰无过,焉知其不能改?改则为君子矣’”“人无师无以成,无师则愚”,向老师请教,学习六经、百家史书。相对今天来说就是学习***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法律制度;通过学习,淬炼道德修养,永葆纯洁本色。“人之生,不幸不闻过”“闻过,则可贤”“孰无过,焉知其不能改,改则君子矣”。求师的目的,就是要改正身上的不足,逐渐修性养成为身心端正的“贤人”“圣人”。改“过”是周敦颐廉政理论中特别强调的修身之术,是达到“身端”的一个主要途径。
“诚心端身”是治天下之本,是行政为官之本,是廉政之源。“诚心端身”的最高境界是“主静无欲。”“富贵,人所爱也。”荣华富贵是人世间的最大诱惑,每个人都喜欢,但是你是求“圣”之人,你是为官者,就得要“以道为贵,以安为富”,做到“出污泥而不染,濯清涟而不妖”“宠辱不相随”,不为爵禄所累,否则你成不了“圣人”,你也就不配为官,更不能去行政。周敦颐把为官者的“诚心端身”道德修养看成是治国的重要保证,治天下的根本。“治天下有本,身之谓也。治天下有则,家之谓也。本必端;端本,诚心而已矣。则必善;善则,和亲而已矣。家难而天下易,家亲而天下疏也。”“是治下观于家,治家观于身而已矣,身端,心诚之谓也。心,复其不善之动而已矣。”
(二)奉“公”以为政
“公”是周敦颐从政的基本理念,也是他为官的最低尺度。《礼记》曰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。”《吕氏春秋·贵公篇》说:“天下非一人之天下,天下之天下也。”“天下为公”是中华文明所倡导的基本执政理念,是中国人几千年的政治梦想,也是几千年来中国正直有为政治家们所追求的理想。周敦颐曾说:“公于己者公于人,未有不公于己而能公于人也。”说的是只有自己真正出于公心才能公正待人处事,如果自己没有公正之心,怎么能够公正对待别人。行政为“公”是周敦颐从政的基本理念,也是他所倡导的廉洁文化基本要求。
行政为“公”首先须“克己奉公”,要公正、公平,一切行事出于公心,出于为社稷为国兴旺为民谋福这个大局。他说:“圣人之道,至公而已矣。或曰:‘何谓也?’天地至公而已矣。”(《通书·公》)意思是一个人只有时时事事处处持以公心,方可达到“圣人”的境界。行政为“公”,不仅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够得上“圣人”的标准,也是天地间通行的法则。具体怎样行政为“公”呢?“公于己者公于人,未有不公于己而能公于人也。”(《公明》) 为政者先要“公于己”,由自身推己及人,发挥带头作用,不为自己谋私利,公于己者才能公于人。为官者若是为自己谋私利了,他怎能做到对别人有公心,谋事又怎能做到公正、公平呢?明朝郭允礼在《官箴》中说:“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,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;公则民不敢慢,廉则吏不敢欺。公生明,廉生威!”这是对周敦颐“行政为公”思想的最好诠释。
其次行政为“公”须“务实”“守拙”。 周敦颐认为,行政为官者要践行 “公”的思想,行政必须要“务实”。“实胜,善也;名胜,耻也。故君子进德修业,孳孳不息,务实胜也。”(《通书·务实》)为政的一切出发点都是要为百姓着想,为百姓做实事,“是有志于救民也”(朱熹集注《周敦颐集》),而不是只求得虚名,为自己所谓的政绩去做无关痛痒的事,或是为了仕途升迁讨好上司。做到“行政为公”需务实,也需要“守拙”。他认为,“天下拙,刑政彻。上安下顺,风清弊绝”(《拙赋》)。如果为政者不是出于公心行政,在行政时投机取巧,就会掩盖弊端,盲目追求所谓的政绩,就会造成社会风气下降和社会秩序混乱,国家也治理不好。周敦颐在几十年为政生涯中,坚守着“务实”和“守拙”,不拍马逢迎,不自我溢美,但他赢得了“操行清修,才术通敏,凡所莅临,皆有治声”的评价。因此为官者弃巧守拙,就会出现风清气正、政通人和的大好局面。
(三)求“仁”以爱民
为政者首先要有“仁爱”之心,要为民服务,以德治国。他提出:“德,爱曰仁,宜曰义,理曰礼,通曰智,守曰信。”(《通书·诚几德》) “故圣人在上,以仁育万物,以义正万民。”就是指的仁义施行。(《通书·顺化》)“仁”与“爱”是相通的,为政者施行仁政首要的就是爱民,“厉民之事,毫末必去”。为政者,化民必先化己,治己方能治人,自己要有一颗纯正的仁义治民之心。《论语》曰:“我欲仁,斯仁至矣。”“义以正我,仁以裕人。”这是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方法。“爱民”另一意思,从治理国家的高度,正确对待别人的善与不善。他说:“有善不及。曰:不及则学焉。问曰:有不善?曰:不善则告之不善。且劝曰:庶几有改乎!斯为君子。”正确对待别人的优缺点,如实地肯定别人的优点,关心别人的进步,相信别人能改过从善。发现别人的缺点就如实相告,并且应该规劝他尽快地改正缺点,勉励他改正缺点错误就会成为有希望有前途的人,这才是“爱”人“敬”人。而不是把别人存在的缺点当成达到自己某种目的的希望,惟恐别人滑得不远,以至千方百计地加以麻痹大意,加以怂恿,加以诱发,以售其奸。
“治国无其法则乱,守法而不变则衰”,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。历来的儒学者都强调“仁爱”“仁政”,对“刑”治采取遮遮掩掩,实际上中国治国历史一直坚持“仁政”与“刑治”相济的重要法则。周敦颐之所以成为儒学的另一座高山,他在为政过程中,对 “刑” 治有深刻的理解。周敦颐二十岁受荫做主薄,守制三年后,从24岁做县主薄开始,历任州司理参军、县令、通判、代理知州、转运判官,最高做到提点广南东路刑狱,在31年的为官行政中,大都主管刑狱司法工作,他对执法施刑之间的重大关系,有着自己的深刻体会,对“刑” 治有自己独到的论述。
首先他认为,“刑”是治的必要手段。他从物成于秋止于秋的自然规律,论述人类社会治理“刑”的由来和社会生活中“刑”治的必要性。他说:“天以春生万物,止之以秋。物之生也,既成矣。不止则过矣,故得秋以成。圣人之法天,以政养万民,肃之以刑。民之盛也,欲动情胜,利害相攻,不止,则贼灭无伦焉,故得刑以治。”物春生秋成,这是自然法则,任何事物都有它规定的度,超过了这个度,就不是此物,而是彼物,“不止则过”。物的生长过程,不仅“生”是必要的,“止”也是必要的,不生不长,不止不成,自然界是这样,作为自然界最灵秀的人类也是这样的生成过程。“刑”的产生,是因“民”的养长兴盛发展需要而产生。民之所以要戒,不戒则利害相攻。贪而不已谓“欲”,人的欲望叫“情”,“欲动情胜”,贪欲萌发,感情战胜理智,纵欲忘度,忘乎所以,就会对国家造成祸害,所以说“刑”是治理国家的必要手段。“不止,则贼灭无伦焉,故得刑以治”,用刑的目的在于止其所当止,不让事态进一步扩大,是为了达到国家的“治”。
其次“中正明达果断”是主刑者的必备条件。“情微伪暧,其变千秋,苟非中正明达果断者,不能治也。”周敦颐在长期的为政实践中,提出主刑者必备的三个条件,“中正、明达、果断”。“中正”是轻重得中谓之中,方直不曲谓之正,“中正”是说主刑者在治“刑”时,量刑要准确和执法在要严正;“明达”是指主刑者的聪明干练;“果断”是有果敢决断之义。为什么主刑者(司法官员)要具备这种严格条件呢?这是因为案件本身的复杂性所决定的。好干法犯科的人,为达到个人私利目的,可以灭绝人性,不择手段;为了逃避处罚,又同样用尽伎俩,以致“情伪微暧,其变千状”,给司法官员对案件处置带来困难。真而非假谓之情,假而非真谓之伪,隐而不显谓之微,掩而不明谓之暧。真真假假,甚微甚暧的线索和情节,使得案件复杂难办。而且在办案过程中案件还会有不断发展,不断变化,这就更是难上添难了,所以说“利用狱,以动而明也”。对案件的处理要明察,也要裁决果断,果断而不明察,就会造成冤狱,明察而不果断,就有可能委屈好人,放过坏人。朱熹对此解释说:“非明,则无以施;非断,则明无所用。”这应是周敦颐在办案过程中亲身经历的经验之谈,是他的切身体会吧。
再次慎刑。“慎刑”一是选拔主刑官要慎,“天下之广,主刑者,民之司命也,任用可不慎乎!”刑是治的必要手段,国家地域如此辽阔,断狱又是如此复杂,为君为王者,鞭长莫及,小民之命,数口之家,生杀予夺,全掌握在主刑官手里。所以对主刑官的挑选必须要慎重,必须要具有“中正明达果断”的条件,这也许是周敦颐在仕途中碰到过不少草菅人命的主刑官,所以才大声疾呼,主刑者“任用可不慎乎”。二是“圣人之法天,以政养万民,肃之以刑”,谨慎地使用刑罚,才能达到刑治的目的“止其所当止”。王弼说:“凡过之所始,必始于微而后至于著;罚之所始,必秉公治政,始于薄而后至于诛。”允许人有过,有过则须改之,小惩而大诫,不能让其任意发展下去,而酿成大错;对积恶足以灭身者,则须以重刑以至诛。“仁”与“刑”相济是国家治理的必要。
(四)官“清”以梦安
周敦颐不仅自己一生为官清廉正直,勤政爱民,做人光明正大,胸怀坦荡,不卑不亢,表里如一,而且反复强调为官为人要始终洁身自爱。
任永州通判时,周敦颐的侄子仲章想求个一官半职。周敦颐断然拒绝并耐心解释,临走时周敦颐还特地写了一首《任所寄乡关故旧》,其中有一联云:“事冗不知筋力倦,官清赢得梦魂安。”“官清赢得梦魂安”是周敦颐坚持一生的为官之道。在千古名篇《爱莲说》中,周敦颐以莲的品格自励,认为人生在世当洁身自爱、守洁重节,如此方能保持独立的人格,立于不败之地。周敦颐一生勤俭清贫,淡泊名利。朋友想为他新建一所住宅,他知道后连声谢绝,唯恐奢靡以使百姓效仿。他清廉治家,从严教子,两个儿子都高中进士,长子官至司封郎中,次子为徵猷阁待制。他做官时,俸禄并不低,但他却散以济贫,或开办学校,或修缮学堂,最后连自己看病都拿不出钱来。周敦颐逝世后,朝廷赐谥号“元公”。
周敦颐一生立德、立言,始终践行“事冗不知筋力倦,官清赢得梦魂安”的人生格言,实现了自己舍弃追名逐利之心的价值追求。廉洁,是一种习惯,更是令人心安的生活方式,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坚持良知原则,守好道德底线,算好“良心账”。
二、周敦颐是践行廉政的典范
周敦颐以“濂溪”为号,“濂”为周敦颐的自造专用字。《周氏族谱》说他“为人恬养丘园,不为利禄所动”。他在为政的仕途中,几十年如一日,不慕名利、洁身自好,清廉正直、勤政爱民,光明正大、胸怀坦荡,是践行廉政的典范。
(一)以“廉”自律,“诚心端身”为政
“名濂朝暮箴”。周敦颐取庐山居室前小溪名为“濂”,是为了“自箴”, 他在《题瀼溪书堂》中说:“吾乐盖易足,名濂朝暮箴”,以“廉”规戒约束自己;周敦颐一生以清廉自律,以名节自砺,把小溪命名为“濂”,是为了表明自己的志向,时时警醒自己以“廉”自律。“出污泥而不染,濯清涟而不妖”是他人生的真实写照,
“以道充为贵,身安为富”幸福观是“廉洁”“端身”的基础。他认为人有美德,自身有良好的修养和品性,才能为人景仰,这才是人们心目中的真正“贵”。高官厚禄金银玉帛,这些身外之物,本不可取,若为之丧身丧节,更是人品不足为论了。为官为吏者把金玉财货这此身外之物视如尘土,不为外物所动,“以道充为贵”,才能去私为公,为民作主。周敦颐践行粗茶淡饭的俭朴生活作风。“芋蔬可卒岁,绢布足衣衾。饱暖大富贵,康宁无价金。”“官清赢得梦魂安。”这种清廉的思想和生活观,是“诚心端身”的基本要求,也是以“诚”治天下的基础。
为官清廉,践行“诚心端身”行政。有一次,周子得急病假死,他的好友潘兴嗣来其家为他料理后事,翻捡衣服用具等家什,仅有一个破筐子,所余钱银不足一百文。后来他在《周敦颐墓志铭》中深情地回忆说:“在南昌时,得疾暴卒,更一日一夜始苏。视其家,服御之物,止一敝筐,钱不满百,人莫不叹服。此予之亲见也。”那么周敦颐所得正常俸禄到哪里去了呢?潘兴嗣在《墓志铭》上交代说:“君奉养至廉,所得俸禄,分给宗族,其馀以待宾客。”他把自己的钱财用来招待宾客和俸养贫弱之士后人,以及宗族中需要救助的人了。他退居庐山时,度正《年谱》说他“至妻子 亶粥不给”,说明周敦颐相当廉洁,无甚余财。“先生自历官以来,所得俸禄悉以周宗族奉宾友。”《年谱》载李初平逝后,孩子幼小,周敦颐负担了李初平的丧葬费,并为其抚养子女,“始终不懈”。他家里的田产,交给周兴管理,只要求能及奉扫祖墓就行。后来他还通过法文,把家乡的田产转给他家的仆人。把自己的俸薪捐给亲朋好友,把田产留给家中老仆人。但是他对亲戚却又是严格要求的,非常讲究原则,他在《任所寄乡关故旧》中以“老子生来骨性寒”为由,毫不客气地堵绝了想利用他找关系谋私利的人。
为政廉洁。他在桂阳办公地方也非常简陋,做一个大木柜保管官牒文书,没有奢侈的办公用品,他的办公屋通常又是讲学堂,这种因陋就简、注重办理实事的工作作风,至今也是我们行政者学习的榜样,他的廉洁自律是为官者的榜样。
(二)“为政求真”秉公治政
周敦颐“廉政为民”,还因为他能“公于己者公于人”。董仲舒在《春秋繁露·仁义法》中说:“治人与我者,仁与义也。仁之法,在爱人,不在爱我;义之法,在正我,不在正人。我不自正,虽能正人,弗予为义,人不被其爱,虽厚自爱,不予为仁。”还在于他为官正直敢为,“洗冤泽物”,勤政惩腐。他长期在基层担任为民办案的工作,做到秉公执法,不因上司的喜好,鱼肉百姓。在南安,有一个囚犯,按照法律不应当判死刑,转运使王逵却要以严刑治办,众人虽觉不妥,但无人敢言语,周敦颐独自一人据理力争。王逵不听,周子拿出委命状,辞官不干,说:像这样的做法我还能做官吗?用杀人来取悦上级,献媚取宠,我不干了。周敦颐坚持正义的行为感动了王逵,那个囚犯得以免去死刑。周敦颐到南昌任知县,大家争相告知“吾属得所诉矣”,等着周敦颐来为百姓申冤。在广州任职,半年时间,巡视了整个广南东路,他尽人职事,“务在矜恕,以洗冤泽物为己任”,以致得重疾而辞官。
(三)为政严治,用制度规范不能贪腐
周敦颐是封建社会一个地方官,勤政、爱民的好官。为百姓洗冤,禅尽心力;勤政惩腐,却毫不手软。熙宁三年,他转为虞部郎中,擢提广南东路刑狱,成为广南东路的长官。他的职责是“掌察所部之狱论而平直曲直,所至审问囚徒,详复案牍,凡禁系淹延而不决,盗窃逋窜而不获,皆劾以闻,及举刺官吏之事。”(《宋史·职官七》)周敦颐于熙宁四年正月初九正式领命提点刑狱事后,巡查了广南东路的大部分州县。他巡按到端州(端州当时辖高要、四会两县,治所在高要县),境内有一条端溪,端溪盛产端溪石,石坚实而又很细润,用作砚台,“发墨不损毫,书写流利生辉”,深得文人的珍爱,刘禹锡有“端州石砚人间重”诗句。从唐朝开始,端州的老百姓就采端石作端砚,形成了一种传统的手工艺,并以此谋生。当时端州的知守杜咨,把国家百姓的财产据为己有,把采端石作砚,作为自己的专利,召集民工为之采伐,不准百姓采石,其他的州官也纷纷仿效。弄得当地的老百姓无法生存,非常怨恨,称端石为“杜万石”。周敦颐巡按端州,对杜咨的行为深恶痛绝,对杜咨进行了惩治。没收了被杜视为个人专利的端溪石,收归为国家所有,让百姓开采。周敦颐本是处罚杜咨就可以了,但是怕处理了一个知州,若是换一个知州也像杜咨那样,那又怎么办呢?于是他直接上奏皇帝报朝廷,请求为端州敕定一条禁令:“凡仕端者,取砚石毋得二枚。”制定禁令,每一个到端州来做官的人,只能获取一枚端砚,不能超过二枚,否则,严惩不贷。这样就从根本上杜绝了为官者从端石牟利的贪污腐败行为,因为连自己使用尚且不得超过两枚,那么从中牟利,就更不允许了,因而“贪风顿息”。在广南东路任职期间,周敦颐是“尽心职事,务在矜恕,以洗冤泽物为己任,虽荒崖绝岛,瘴疠之乡,皆必缓视徐按,不惮劳瘁,故得罪者俱无憾”(度正《年谱》)。
三、研究周敦颐廉政思想的现实意义
周敦颐的廉政思想和他廉政的践行,是一笔优秀的文化传统资源。他的廉政思想为我们现代治国理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,他的廉政自律实践,为我们为官行政提供了典范,他是我们一切以人民利益至上的***员学习的榜样。我们要继承发扬其廉洁文化的优良传统,建设好现代廉政理论,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廉政治国的土壤。
(一)必须思想引廉,坚定理想信念
******说:“信仰、信念、信心,任何时候都至关重要。”理想信念是***人的政治灵魂,是***人初心的本质要求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******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把牢理想信念“总开关”,特别指出坚定理想信念,坚守***人精神追求,始终是***人安身立命的根本。周敦颐作为一名封建官吏,尚且无论是从政为官还是退养山林,始终以“诚”立身,以“道充为贵、身安为富”,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,注重个人道德修养。对于***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讲,更要坚定理想信念,坚定对党、对国家和人民伟大事业的无比信心。近年来被查处的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,原因有很多,但其中“最根本的是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,在生死考验、利益诱惑、困难挫折前松懈了斗志、忘却了身份、丢弃了忠诚”。理想信念“偏航”,“总开关”失控,导致其行为失范,最终滑向堕落的深渊。一要信念坚定。对于党员干部而言,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这个“总开关”至关重要。只有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只有深入学习贯彻***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才能经得住各种考验,走得稳、走得远。***人为的是大公、守的是大义、求的是大我,更要正心明道、怀德自重,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,做一个一心为公、一身正气、一尘不染的人。二要对党忠诚。对党忠诚是***人首要的政治品质。党员干部必须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,坚持所有工作从政治高度分析和把握,始终坚定政治方向,把对党的忠诚体现在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中。三要“求真求诚”。坚持“反对腐败、建设廉洁政治”的鲜明政治立场,提倡“为民”“勤俭”“艰苦朴素”“清廉”,对腐败“零容忍”等价值理念,形成层次分明、内涵丰富的“干部清正、政府清廉、政治清明”廉洁政治观。要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理论阐释和宣介,锻造党员干部的党性、淬炼党员干部的作风品格,培育和弘扬清廉文化,使党风、社风、民风为之一新,廉荣贪耻、崇廉尚洁的社会文化逐步形成。
(二)必须清正守廉,做到廉洁自律
******指出:“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,最大的诱惑是自己,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。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,制度设计得再缜密,也会‘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’。”周敦颐一生为官始终洁身自爱,如莲花般“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涟而不妖”,以致临死前“视其家,服御之物,只一竹筐,钱不满百”(潘兴嗣《濂溪先生墓志铭》)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坚守立场、洁身自爱。一要守得住清贫。清贫是纯洁思想道德的“净化器”、防止蜕化堕落的“防火墙”、治疗腐败变质的“杀虫剂”,它能让人的思想、品质、人格得到磨砺,让人冷静、坚强、豁达,要力戒贪图享受没,经受起灯红酒绿的诱惑和考验。二要耐得住寂寞。耐得住寂寞,就是要始终保持平常心,自己调节心态,寻求心理平衡,做到淡泊以明志,宁静以致远;要慎独自律,防微杜渐,在日常工作、生活中重视自己的道德尊严和人格形象,培养和坚持健康理智的生活情趣和积极向上的道德追求,珍惜自己的人格魅力和社会声誉。三要抵得住诱惑。清正廉洁不是个人小事、家庭私事,而是开启人生幸福之路、家庭兴旺之本的重要保证,更是直接影响党风、政风、民风好坏的大事。领导干部要明辨是非、克己慎行、去俗就雅,始终保持健康心态,养成很强的定力,不为欲所困,抵得住糖衣炮弹的攻击,切实做到金钱面前不伸手,美色面前不动心,利益面前不攀比,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经得起考验。
(三)必须制度固廉,实现权为民用
权力是把双刃剑。秉公用权,可以造福百姓;以权谋私,就会祸害人民。领导干部如果在权力观上出现偏差,把权力当作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,就必然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出现滥用,造成公共权力的异化,最终也使自己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。周敦颐为官多年,始终信守“天地至公”的理念,以“公于己者公于人”的精神,推己及人,率先垂范,从不以权谋私。要按照党统一领导、全面覆盖、权威高效的总要求,在做实做强党委(党组)全面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,强化纪委监委协助推动功能,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,把监督工作逐步延伸到公权力运行的每个角落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,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。一方面,要明确权力来源,为人民掌好权。另一方面,要正确行使权力,自觉接受监督。近年来永州市推行道县集权力清单、风险清单、防控清单、责任清单、工作流程于一体的“四单一流程”制度,形成了权责清晰、流程规范、风险明确、措施管用、监管有力的权力运行模式,构建起用制度控权、按制度办事、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,形成严密的制度体系和约束机制,促使刚性约束转化为党员干部自觉行动。目前,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内容更加科学、结构更加完备、执行更加有力,开启了制度治党、依规治党新时代,用制度保障“出淤泥而不染”,很好地筑起了党员干部“不能腐”的防火墙。
(四)必须惩治促廉,推动标本兼治
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,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。要把握“惩、治、防”辩证统一关系,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、严格要求、严肃教育紧密结合,全面排查整改突出问题,建立健全制度机制,做到一案一警示、一案一整改、一案一治理,不断提高综合治理效能。要着力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,引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、以洁为美以污为丑的价值追求,逐步使廉洁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习惯。近年来,永州市纪委监委把推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“后半篇文章”各项工作制度化、常态化、规范化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,出台《关于加强以案促改,做好查办案件“后半篇文章”的实施意见》,通过读一本警示录汇编、制一部警示教育片、写一篇心得和体会、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、受一次廉洁家风洗礼、打一套整治“组合拳”等“六个一”活动,深化以案为鉴、以案释纪、以案促改,持续净化永州政治生态,取得非常好的政治效果、纪法效果、社会效果。
“雄关漫道真如铁,而今迈步从头越”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,我们对先人传承下来的廉洁文化,坚持古为今用、推陈出新,有鉴别有扬弃地继承,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。
更新于:12天前